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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有哪些

来源:都昌县江新梓律师网  作者:九江市都昌县律师  时间:2015-05-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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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交通肇事罪是结果犯,即交通肇事行为必须造成法定的危害社会的结果,才能构成犯罪。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况有哪些呢?下面详细介绍。

  法定的危害结果包括三种情况:

  1、致人重伤

  2、致人死亡

  3、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。

  行为人的行为只有造成了以上三种危害结果中的一种或多种时,该行为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。如果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了其他的危害结果,由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,所以不能认定行为人犯罪。

 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规定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,因而发生重大事故,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因逃逸致人死亡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
  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,除本法第五十条、第六十九条规定外,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。

  单独的交通肇事罪最高为15年,即使造成的后果再严重也不可能判处死刑。除非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,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,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,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、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,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。

  转化成故意杀人的或者故意伤害的,才有可能判处死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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